各党支部:
为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集中培训等要求,组织部、党校将举办第56期初级班和第5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审核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校培训有关安排
1.培训对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必须是列入2016年上半年发展计划的非毕业年级入党积极分子(本科生),且培养考察期应在一年及以上。
初级班学员为满足申请入党条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培训时间: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为3月12日、19日、26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级班由各学院党委根据内容建议自行组织,应在4月下旬完成培训任务。
3.培训内容:发展对象培训班授课内容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四个全面、信仰的力量等专题。党校初级班主要讲述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包括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奋斗目标、党员条件、端正入党动机等,本学期初级班建议新增“党史”专题党课。
4.培训考核:根据我校《学生业余党校管理条例》、《学生业余党校量化考核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与管理,培训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成绩和考试成绩。因故不能全程参加培训的,应提前请假,并撰写自学心得(3000字以上)。
5.主题征文:党校在本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和初级班中开展“我身边的共产党员”主题征文活动,每名党校学员要围绕主题提交一篇征文,文体不限,字数1500字左右。描述对象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人物,也可以是一个先进集体,应与学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有一定交集。各学院初级班可以结合征文活动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征文分享等活动。
二、审核上半年发展计划工作安排
将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工作与2016年上半年发展计划工
作统筹安排部署。
1. 发展计划数量:发展计划参照本单位2015年全年党员发展指导数的60%进行上报。
2. 列为发展计划的人员要求:发展对象必须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 发展计划上报形式:上报EXCEL名单(附件1、2),命名XX党支部-发展计划表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支部推荐班长1名,协助做好培训及考察工作。
2.各支部应于3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619938645@qq.com.
附件:1.发展计划表格(学生)2016版
2.发展计划表格(教工)2016版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材料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