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集中培训等要求,组织部、党校将举办第5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审核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校培训有关安排
1.培训对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必须是列入2016年下半年发展计划的非毕业年级入党积极分子(本科生),且培养考察期应在一年及以上。
2.培训时间: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为9月24日、10月15日、22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培训内容: 发展对象培训班授课内容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四个全面、信仰的力量等专题。
4.培训考核:根据我校《学生业余党校管理条例》、《学生业余党校量化考核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与管理,培训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成绩和考试成绩。因故不能全程参加培训的,应提前请假,并撰写自学心得(3000字以上)。
二、审核下半年发展计划工作安排
将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工作与2016年下半年发展计划工
作统筹安排部署。
1. 发展计划数量:发展计划参照本单位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指导数的120%进行上报。
2. 列为发展计划的人员要求:发展对象必须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 发展计划上报形式:上报EXCEL名单(附件1、2),命名XX党支部-发展计划表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支部推荐班长1名,协助做好培训及考察工作。
2.各支部应于9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619938645@qq.com.
附件:1.发展计划表格(学生)2016版
2.发展计划表格(教工)2016版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