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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与委员候选人推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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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与委员候选人推选通知

根据《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向市学联、校党委提出申请,拟于201612月中旬召开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现需各基层选举,产生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正式代表:

1.大一至大三各班级,每班需投票选举产生一名学生代表,要求投票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2/3,且当选者票数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一半;

2.大四各班级内部推选一名代表;

3.每班选举产生的代表,需参加12月中旬召开的学代会提案发布会、学代会预备会、学代会正式会;

4.各班产生的代表,请下载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bjfucltw@163.com,邮件主题为“学代会正式代表+班级+姓名”,截止日期为122日(周五)上午10:00.

 

二、委员候选人

1.学院将推荐2-3名委员候选人;

2.各基层班级同学可自荐成为委员候选人;

3.最终被确定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学,将会在12月中旬参与学代会预备会;若被选举为正式委员,将参加学代会正式会;

4.自荐的委员候选人,请下载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自荐表》,将纸质版送到森工楼319郑老师盖章,然后本人交至东配楼104,电子版发送至学代会筹备委员会邮箱:blxdhcwh@163.com,截止日期为122日(周五)17:30

 

注意:

1.表格务必认真填写;

2.正式代表只需发送电子版表格;自荐委员候选人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且纸质版需到森工楼319盖章(两个邮箱地址不同,请注意区分);

3.参加会议时间待定,校学生会将另行通知。

 

 

 

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

20161129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资格审查表
   2、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