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与委员候选人推选通知
根据《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向市学联、校党委提出申请,拟于2016年12月中旬召开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现需各基层选举,产生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正式代表:
1.大一至大三各班级,每班需投票选举产生一名学生代表,要求投票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2/3,且当选者票数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一半;
2.大四各班级内部推选一名代表;
3.每班选举产生的代表,需参加12月中旬召开的学代会提案发布会、学代会预备会、学代会正式会;
4.各班产生的代表,请下载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bjfucltw@163.com,邮件主题为“学代会正式代表+班级+姓名”,截止日期为12月2日(周五)上午10:00.
二、委员候选人
1.学院将推荐2-3名委员候选人;
2.各基层班级同学可自荐成为委员候选人;
3.最终被确定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学,将会在12月中旬参与学代会预备会;若被选举为正式委员,将参加学代会正式会;
4.自荐的委员候选人,请下载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自荐表》,将纸质版送到森工楼319郑老师盖章,然后本人交至东配楼104,电子版发送至学代会筹备委员会邮箱:blxdhcwh@163.com,截止日期为12月2日(周五)17:30。
注意:
1.表格务必认真填写;
2.正式代表只需发送电子版表格;自荐委员候选人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且纸质版需到森工楼319盖章(两个邮箱地址不同,请注意区分);
3.参加会议时间待定,校学生会将另行通知。
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