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弘扬“植绿报国”北林精神,厚植“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家国情怀,打造社会实践育人新范式,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新时代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奉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现材料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为高效地落实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确定报名意向,尽早准备。具体信息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年建功 挺膺担当
二、实践实践
2024年7月-9月
三、参与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队、鼓励本研学生联合组队开展实践。
四、实践形式与要求
(一)实践形式
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皆可。鼓励同学进行团队实践,人数为6-12人,建议联系团干部/辅导员、专业教师为双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实践时长原则上不少于5天,对校级立项团队将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实践要求
1. 按校团委最新通知,每名学生本科期间需参与至少2次社会实践活动,应至少包括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社会实践,至少一次团队实践,计入学分认定。每位同学每个暑假有效实践次数只可计一次,且只有在本院或校级组织立项的团队可计入团队实践次数,其余均计入个人实践次数;
2. 鼓励本科生和研究生联合组队开展实践,团队中本科生人数不低于3人即可认证为本科生团队实践、研究生人数比例不低于60%即可认证为研究生团队实践,不受团队负责人身份限制。
3. 本次实践具体活动要求见《附件1:成果提交手册》,手册内规定项目未能提交的,不能参加各类评奖评优活动,校级支持团队未能提交的,不予认证校级结项。
五、团队实践流程
(一)团队实践内容
我校社会实践活动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专项开展:“绿色长征”专项、“生态文明宣讲+绿色科技服务”专项;“青春向党”专项;“乡村振兴”专项;“知国情 体民情 察社情”专项;“感悟民生”专项;“卫国戍边”专项;其他专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内容》。
鼓励大家结合专业特色参与“绿色长征”专项社会实践,报名“绿色长征”专项除按本通知内容报名外,还需通过下方链接推送中要求,在绿色长征线上系统自主完成立项申报。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YmlvMmZsOm7YEcSl0CosQ
本年度学院将组织“专业认知”系列实践活动,与行业内多家优质企业合作,推介实践团队进入相应专业领域的前沿公司实习实践;除此之外全国三下乡实践专项及团市委相关实践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将陆续发布,有意参加同学可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报名参加。
(二)团队实践流程
1. 组队报名
参与团队实践的同学可自发组队,人数为6-12人,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思想及专项自行确定主题,鼓励创新。学院同时为无法招募足够队员的团队或未完成组队的学生提供交流平台,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暑期社会实践交流群”。
报名团队负责人请于2024年6月19日17:00前填写《附件3:立项申报表》和《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将电子版打包提交至邮箱clxshzhishibu@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名称+队长姓名”。
2. 举办团队提升咨询会
学校拟于6月19日下午邀请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宣传、联络、调研等领域专家为有意愿进行水平提升的团队开展咨询会,有关通知另发。
3. 院级立项审核
学院团委将对报名团队的立项登记表进行审核,筛选出主题、内容具有实践价值及实践可行性的团队进入立项答辩环节,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流程、预期成果、团队优势等,通过答辩的团队学院将予以立项。学院答辩时间为6月21日下午14:00,答辩团队请于6月20日17: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clxshzhishibu@163.com,命名为“团队名称+答辩PPT”,团队答辩后根据老师指导意见进行项目修改,6月22日24:00前将修改完的材料提交至邮箱clxshzhishibu@163.com。
4. 校级立项审核
通过院级立项的团队,学院将对其立项登记表、答辩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决定推报校级的队伍。6月底,各专项答辩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符合参选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立项校级支持团队。7月初,学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5. 实践开展与成果总结
7-9月,各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实践,团队负责人与学院相应负责人做好联络沟通,确保实践同学安全,并需积极向学院报送实践新闻稿。实践结束后,各团队按《附件1:成果提交手册》要求,整理社会实践成果并上交至学院。成果提交后,学院组织进行成果审核、举办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答辩,为通过审核的团队成员计社会实践次数。
6. 总结表彰
9月初,学校将组织校级优秀团队及上级相关奖励荣誉评选,并适时开展社会实践经验分享及评优表彰工作。
(二)个人实践流程
个人实践主题由个人确定,要求符合本次社会实践指导思想,鼓励创新。个人实践无需立项,实践结束后按照要求上交实践成果,成果将由学院进行审核(实践成果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材料学院团委网站)。审核结束后,学院为通过的实践个人计社会实践次数。
个人实践类别如下:
1. 实习类:专业实习、销售实习、文秘实习等。要求实习实践必须达到7天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2. 志愿类:类型可分为校内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要求志愿时间必须达到7天及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3. 学校艺术团、合唱团等集体训练类(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校团委开具证明即可)。
4. “返家乡”实践:可通过“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返家乡端口上报名参加实践岗位(也可自行对接当地政务部门、企业、社区等单位开展实践)。
5. 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符合时代要求、社会实际和自身发展等。
联系人:杨老师 62336355
联系邮箱:clxshzhishibu@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