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
首页> 学生活动> 文体活动
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作者:材料团委  浏览量:
分享到: 更多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育人工作,推动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是我校科技创新计划六个专项计划之一。该项目以充分利用学科研究和竞赛资源,激发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兴趣为宗旨。培养学生科研实践的动手能力,引导学生逐步建立科技创新意识和初步掌握科技创新的方法;通过科研和竞赛平台,使学生尽早接触、了解学科前沿知识,促进专业学习;加强本科生科学研究的合作意识和交流能力。

 

   二.组织单位

   科技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三.项目申报

 1.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

 2.团队成员须为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二年级以上的在校本科生,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为前1/3

 3.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每个团队不少于4人,每人限报1项(含参加);

 4.学生可跨专业组建团队和申请项目。

 

   四.项目审批

 1.学生组建团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

 2.学院负责对报送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上报;

 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定,并对支持项目进行全校公示;

 4.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鼓励各学院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经费;鼓励寻找社会资源资助项目。

 

   五.项目的组织管理

 1.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配合科技处负责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的评审、指导、监督和验收。负责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2.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实施,着重培养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对每个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时间为当年6月,结题验收时间为当年12月。

 3.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和学科竞赛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利费、出版印刷和知识产权事务等,不含市内交通费和劳务费;

 4.项目须按申报计划结题验收,成果可采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研究报告、设计说明、竞赛成果等多种形式予以体现,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六.注意事项

   20141218将推荐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至材料学院团委何川老师处,并将电子版传送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何川    电话:62338225

           姚同学  电话:18811375002  

   邮箱:cl_study2014@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