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业派遣工作已经启动,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个人毕业派遣数据的填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填报,关系到学校能否为毕业生及时准确地开具就业报到证(又称“派遣证”)、迁出户口和投递档案,因此要求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填写、仔细核对各项内容,避免因信息填写不全面、不规范带来后续问题。
一、填报对象
2016届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毕业生(单位能接收户口和档案)。
二、填报时间
2015年11月9日 –
三、填报方法
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204.121.61/jyxt/login.aspx
进入登录界面后,用户类型选择“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前6位
登录后,首先修改密码,然后进入数据修改界面核对并填写各项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
四、需上交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
五、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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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单位盖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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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学生对照说明、依据就业协议书在系统中录入、提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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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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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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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学生上交就业协议书至研究生就业办李凌老师处(主楼206),就业办审核系统数据并盖章 |
六、填报说明
1、数据填写后可保存或提交:保存后本人仍可修改,提交后本人不可修改。如需修改,请向各学院负责老师申请退回(联系方式附后);
2、毕业生档案、户口从学校迁出时不能分离,必须迁往同一个省份,例如:不能把档案留在北京、户口迁回原籍。
3、系统填写的内容需与上交材料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系统内容为准。请慎重填写!
4、需要填写的就业数据分为两部分:毕业生基础信息、毕业生派遣信息。
毕业生基础信息 部分,带“*”的字段及“档案收件人”“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备注7(填写签约时间,格式:20151101)”“备注8(填写毕业后仍会常用的邮箱)”为必填项,请核对或补全(如已有信息有误,请到主楼206找李凌老师修改);其余字段根据个人情况,尽量填写完整。其中生源所在地直辖市要具体到区(县),非直辖市要具体到市。
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请务必按照下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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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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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字段 (认真填写并重点核对) |
就业形式 |
选择“签就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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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派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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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根据协议书“单位名称”一栏填写,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抬头。(注意:协议上“单位名称”一栏填写的内容通常需与左下方单位所盖公章一致,如不一致请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 Ø 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如:“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填写“中建一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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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或自行登录网站查询http://www.nacao.org.cn/; Ø 9位数字或字母,如有“-”请自行去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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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直辖市要具体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共两级,不可再具体; Ø 非直辖市要具体到市,例如“湖南省长沙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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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Ø 根据协议书上对应项,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如果就业协议书上的上述几项在标准库里无法找到,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内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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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行业类型两项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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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Ø 根据协议书上对应项,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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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具体到人事部门) |
Ø 档案属机要文件,通过国家机要专递发送,不通过邮局投递,接收单位必须为与机要局有交递关系的县团级以上单位。所填写的档案转寄单位若没有机要接收权,档案会因不能投寄而被退回学校; Ø 如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按照“接收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大学人事处”; Ø 如果本单位没有人事权,可能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或者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前者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集团人力资源部”,后者通常为“XX人才交流中心”; Ø 注1:档案转寄单位可能与签约单位不完全一致,需要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以免因不能接收而被退回; Ø 注2:无须写“XXX收”; Ø 北京市村官此处填写“村官”; Ø 留校人员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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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Ø 根据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 Ø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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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要具体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要具体到市,例如“湖南省长沙市”; Ø 北京市村官、留校人员此处均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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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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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此项一字不能错,如有疑问请务必与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核对;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落户地址为北京市的:此项内容填“北京市**区”即可; Ø 落户地址为京外的,一般是接收单位在派出所开设的集体户名称、派出所名称或是具体地址,如是具体地址,需具体到门牌号。(正确填法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大道18号”、“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派出所”;错误填法例如:“广东省广州市”); Ø 北京市村官此处填写“村官”; Ø 留校人员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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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要具体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要具体到市,例如“湖南省长沙市”; Ø 北京市村官、留校人员此处均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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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填写的字段 (协议书上有填写的内容都需要录入)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信箱共8个字段 |
Ø 其他字段根据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即可; Ø 注意:电话和传真需加区号。例如上海市某单位联系电话为:021–888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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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在同一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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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