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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手续·研究生】改派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14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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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必须备齐的材料:

1.原单位同意解除关系的退函(加盖公章)(原就业形式为二分的,不需要此项);

2.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联)(未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不需要此项);

3.原就业报到证(粉联和白联,若档案仍在校,先到主楼206登记,若不在,自行联系档案所在机构取回);

4.个人改派申请表(毕业生个人填写完毕后需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森工楼319)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与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派遣确认函》(无单位接收需改派回原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或者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用《派遣确认函》);

6.京外生源调整进京须有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京内生源调整须附家庭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7.如还未落户且需要改迁户口的,需交回原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程序:

1.毕业生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后上交至学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主楼206),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2.如办理改派时还未在原单位办理落户手续的,需由学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通过学校保卫处到东升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户口改迁回京的,后期还需要个人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入户通知单;跨省改迁户口的,后期还需要个人到海淀公安局办理入户通知单;具体手续交改派材料时告知)如已经在原单位办理落户的,则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到原落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附件:
   1、改派申请表
   2、派遣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