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每位毕业生毕业时须填写《北京地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自2019届毕业生起使用),经班级鉴定及学校鉴定后装入个人档案,请每位毕业生参照模板认真填写(填写模板见附件)。
注:该登记表是档案中的必备材料,请大家务必重视!
具体说明如下:
1.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此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3.“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4.“家庭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5.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蓝底照片。
6.如有其他情况或问题需要说明时,请写在“备注”栏内。
7.个人承诺表内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
8.班级鉴定由各班班长填写,学校意见由各班收齐统一上交后由学院填写。
9.各班统一收齐后按照学号排好顺序,并于6月17日(周一)前上交至森工楼319杨颖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