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选调生报名的通知
材料学院2015届各毕业生: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北京市将结合2015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请符合选拔条件和有意愿的2015届毕业生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推荐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985”高校2015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程序为:
1、各学院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要求通知本学院符合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至森工楼317梁帅博处(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6日)。(填表说明见附件2,必看重要!)
填写注意: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学历(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获荣誉(详细:例如2011-2012学年 获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不符合附件二中条件的荣誉和奖励不要填写,如二等及以下奖学金,非最高学历期间所获的荣誉及奖项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