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精神,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统招统分、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
注:已申领或已申报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再重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2、证明材料:
(1)户口迁入学校:
① 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② 学校集体户首页及本人页照片(学院于5月20日将户口迁入学校的申报人名单反馈给校就业服务中心,由学校相关部门核查名单后统一开具相关材料,反馈学院录入系统,无需申请人单独提交);
(2)户口未迁入学校:
① 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② 居民户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照片;
3、申请人本人签字的个人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注:提交照片需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照片命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照片内容”)
四、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中午12点,电子版材料命名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班级+姓名”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
材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