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低保家庭: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1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
2、相应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1) 补贴类型为低保,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照片;
(2) 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的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
(3) 补贴类型为贫困残疾人家庭,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的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贫困等有关材料照片及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照片;
(4) 补贴类型为残疾,须提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
(5) 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
(6) 补贴类型为助学,关于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由学校相关部门核查名单后统一开具,无需申请人单独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4、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的个人申请表原件(见附件3)。
(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1: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四、材料提交内容及方式
电子版:①《2021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正面照片③与申请类别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需按照上述方式排序,提交照片需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照片命名格式为“序号+申请人姓名+照片内容”,如“1.赵某某-身份证”、“3.赵某某-低保证/助学贷款合同/残疾证”)
纸质版:
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的个人申请表原件。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7:00,电子版材料命名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班级+姓名”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森工楼319董美含老师处。(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