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低保家庭: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市为标准线边缘户和返低风险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2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3、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的个人申请表(见附件3);
4、相应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1) 低保家庭: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照片;
(2) 脱贫人口家庭: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的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
(3) 贫困残疾家庭: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的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网上打印的返贫监测系统材料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经县级主管部门盖章的贫困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照片及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照片;
(4) 残疾毕业生:需提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
(5) 助学贷款:关于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由学校相关部门核查名单后统一开具,无需申请人单独提交);
(6) 特困人:需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
四、材料提交内容及方式
1、电子版
①《2022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正面照片
③与申请类别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需按照上述方式排序,提交照片需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照片命名格式为“序号+申请人姓名+照片内容”,如“1.赵某某-汇总表”、“2.赵某某-身份证”、3.赵某某-低保证/助学贷款合同/残疾证”)
2、纸质版
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的个人申请表原件。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7:00,电子版材料命名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班级+姓名”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森工楼317吴丹妮老师处。(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