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首页> 就业工作> 就业政策
【求职创业补贴】关于申报2023届毕业生第一批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更多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低保家庭: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3、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盖章的个人申请表;

4、相应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1) 低保家庭: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的成员页与发放页照片,如成员页不包含学生本人,需提供家庭户口本;

(2) 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的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原件的成员页与帮扶页照片,或网上打印的返贫监测系统材料,如成员页不包含学生本人,需提供家庭户口本;

(3) 贫困残疾人家庭: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的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原件的成员页与帮扶页照片,或网上打印的返贫监测系统材料,如成员页不包含学生本人,需提供家庭户口本,以及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照片;

(4) 残疾毕业生:需提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

(5) 助学贷款:需提供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获得助学贷款资格的材料照片;

(6) 特困人:需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二)提交材料

申报同学91917:00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

1. 电子版材料命名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班级+姓名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应包括

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申请人身份证件正面(人像面)照片;

 与申请类别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交照片需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以申请人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建立文件夹,照片命名格式为序号+申请人姓名+照片内容,如“1.赵某某-汇总表“2.赵某某-身份证照片”、“3.赵某某-低保证/助学贷款合同/残疾证

2. 纸质版材料交至森工楼317吴丹妮老师

申请人本人签字《个人申请表》原件。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1917:00,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

附件:
   1、附件1: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2、附件2:个人申请表
   3、附件3: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