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通报
首页> 学生事务> 材料通报
材料通报批评-3
发布时间:2013-01-15  作者:材料团委  浏览量:
分享到: 更多

 

材料通报批评

材料团发 [2013]   001

7#314宿舍,艺设11-1班学生宿舍,该宿舍7人于20121231日晚,在宿舍里使用酒精炉煮火锅,给学校管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影响恶劣,事后经批评教育,7人态度较好,现决定给予其7人以下处分:

宋平,提供并使用酒精炉,给予其记过处分;

梁爽、戴雪琴、张冰、张琳尉、余文静,王素洁6人,使用酒精炉,给予其警告处分。

现给予以上同学全院通报批评,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杜绝不良风气。遵守校纪、校规及《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

 

 

 

材料学院团委

201301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