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通报批评
材料团发 [2014] 006号
王宇姣,女,8#302宿舍,木工11-5班学生。
该同学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违章电器吹风机,违反了《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宿舍楼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事后批评教育,其态度较好,现根据《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记过处分,取消其2014-2015学年的评优资格。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寓安全稳定!
材料学院团委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