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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评优】材料学院关于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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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评定工作将分别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2024级及以上年级研究生按北林研工发〔201418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025级研究生按北林研工发〔20256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与条件

(一)评定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内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定依据时间

评定依据时间为202491日到2025831日。

(三)评定条件

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且符合参评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院校级活动;

5)博士生参评要求在读博士期间发表过SCI论文;

6)至少有一次院级及以上学生论坛的学术报告、学术交流报告。

凡参评学年内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有课程不及格者;

4)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2.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专业排名前30%且综合成绩Q专业前10%者(针对硕士二年级生);其他年级Q排名在前10%者;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符合本学年“学术创新奖”或“优秀研究生”申请条件者;

3)新入学的研究生在上一学位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较强,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成果者。

其中:

2024级及以上研究生具体依据北林研工发〔201418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2112月修订)文件执行;

2025级研究生具体依据北林研工发〔20256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附件1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2112月修订)文件执行。

二、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7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10人;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参评

1)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参与国家奖学金答辩。

2)申请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填报个人信息;




https://62mswpre.jsjform.com/f/y4YjRD

3)除向班级评优小组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以外,还需向学院重复提交Q2Q3值计算材料,包括

Q2加分项目与支撑材料汇总清单》;

Q2支撑材料(燕尾夹整理);

Q3加分项目与支撑材料汇总清单》;

Q3支撑材料(燕尾夹整理);

4)以上步骤请于202510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完成,逾期未填报或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二)参评资格审查

学院评优小组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按照学校划拨国家奖学金总名额130%-200%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三)现场答辩评审

候选人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术创新、志愿实践等方面进行答辩,展示自己在过去一个学年中所取得的成果,答辩时长:4分钟。

答辩时间与地点暂定1022日(星期三)上午,森工楼316(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核公示

评选、审核结束后,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提出。

(五)推荐上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吴丹妮老师

办公室:森工楼317

办公电话:010-62338225

评优受理邮箱:bjfucltw@163.com

材料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组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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