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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14-2015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09  作者:材料学院团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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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评基本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任何党、团、行政处分。

2、热爱本专业,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含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12级、13级)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资格(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二、评奖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109日-1013

1、 各班级按照团委老师的要求召开评优主题班会,进行本年度评优相关的详细讲解。

2、 班会期间将需要班级投票评选的奖项完成。

3、 班级负责统计汇总班级同学申请奖项,电子版与纸质版上交团委。

4、 班主任和班级学生干部指导和监督班级同学于13日前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阶段(学院审核阶段):1013日-1024

学院评优小组对全院学生的网上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团委网站公示,学生对结果进行监督和举报,公示期结束上报学校。

第三阶段:(学校审核上报阶段)1027日-117

第四阶段:11月中旬,获奖的学生网上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励评定表》,自行打印,班级汇总后送至学院。

三、奖项内容及申请方式

1、奖学金项目一览表及标准详见“附件1”。所有奖学金评定细则详看《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见团委通知。

3、所有奖助学金和荣誉的申请均在学工系统上自行申请。

学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1013日晚12:00。请务必及时申请。

5、 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评定,均应经过班级民主程序。班级负责人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投票统计表(附件2),“三好学生”按班级总人数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人的标准提交三好、优干汇总表(附件3),打印版需有班级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及申请本人的亲笔签字。学术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还需上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及班级所有同学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均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62336355@163.com邮件命名为“班级-评奖评优”,纸质版于1013日上午11点前交至森工楼材料团委319胡菁菁老师处。

四、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奖助学金和荣誉的申请均在学工系统上进行,并请勿随意申请造成工作不便。班会必须有班主任和辅导员到场,主动将班会时间告知所在年级辅导员。

1、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国奖主要参考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分占综合成绩的10%)。

214级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原班级进行(原则上只能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三好、优干荣誉);助学金在新班级进行。

3、奖学金和助学金可以兼得(如优秀学生一、二、三等 + 国家助学金);国奖与除了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之外的任何奖项都不能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资助类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评定,均应经过班级民主程序,凡未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的评优结果,将视作无效结果(参与投票人数至少占班级人数80%,半数以上票数才能生效);班级投票过程要求真实、公正,不允许出现全员全票通过、擅自修改结果等情况。一经发现班级选举结果无效。

5、班级无工作手册,取消优良学风班的评选资格(详见学生管理规定关于优良学风班的评定);

6、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杂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7、学生申请各类奖项均要坚持诚信为本,如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同时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资格。

 

奖评工作负责老师及咨询电话:胡菁菁62338149

材料学院团委

201510

 

附件:
   1、附件1:材料学院2014-2015学年评优奖项一览表.doc
   2、附件2:材料学院2014-2015学年班级“国励”汇总表.xls
   3、附件3:材料学院2014-2015学院班级三好、优干汇总表.xls
   4、附件4:材料学院2014-2015学年班级评优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