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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启动宝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作者:材料团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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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各位同学:

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始启动。根据学校选拔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目标,对宝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做出以下安排(宝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否可以兼得,尚无法确定):

一、宝钢奖学金

1.奖金设置

2016年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名额为5名,奖金额度为1万元/人;其中1名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

2.基本原则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选拔和申报,我院可推荐1同学参与校级评选。

3.申请条件

详见通知下后,与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基本一致。

4.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仔细阅读《细则》(详见附件)中第三章评选条件及下方申请条件,符合条件者填写在线申请表:https://jiandaoyun.com/f/57d64764dd6ad0fa54254cba ,并将个人所获荣誉证书照片打包上传,截止时间9.14下午5点。学院审核后确定1名同学在学院公示后,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上报学校。

第二阶段: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经初步审核,确定6名候选同学进入下一轮选拔。

第三阶段:确定的6名候选同学要进行面试答辩,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上报的3名同学。

二、国家奖学金

1.奖金设置

2016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奖金为8000/人,各年级具体名额待定。

2.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选拔奖励各专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

3.申请条件

详见通知下后,与宝钢奖学金申请条件基本一致。

4.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仔细阅读下方申请条件,符合条件者填写在线申请表:https://jiandaoyun.com/f/57d64764dd6ad0fa54254cba ,并将个人所获荣誉证书照片打包上传,申请截止时间9.14下午5点。

    第二阶段: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具体名单,9.21日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学院组织进入答辩环节的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个人风采海报将在森工楼大厅展出。时间暂定为926日下午两点,地点暂定为森工楼31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答辩后公示获奖名单,获奖同学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后续材料准备 (打包命名为:“2016国奖申请+班级+姓名”9.23之前提交至bjfucltw@163.com,未提交者,将取消答辩资格):

1、个人展示海报:宽80cm,高110cm,分辨率100,内容需有院徽、校徽、个人简介、个人生活照片、成果展示等,获取答辩资格同学海报将于答辩当日展出。模板及院徽、校徽请下载“附件2”。

2、答辩PPT:从专业学习,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项学生活动等方面向在场评委展示自己在过去的一个学年所取得的成果(时间界定:上一学年的91日到下一学年的831日)。

 

三、申请条件(同时适用于宝钢奖学金申请和国家奖学金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学积分90%+综评分10%)排名均位于前10%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由于综评成绩尚未算出,各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预估申请,待综合成绩发布后,已提交申请但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自动取消申请资格);

6、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详细标准见注意事项),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7、热爱所学专业,并想在该领域有所作为。

注意事项: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
   1、细则
   2、评审表
   3、海报素材
   4、国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