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7届毕业生:
为深入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7年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5.本科生曾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曾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9.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核实评选条件(2)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对申请者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3)学院汇总各班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分为北京市级和校级两个类别,原则上每班至少有一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投票排名第一的同学)和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投票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同学)。根据人数比例,木工133和木工134可上报4名同学,其他班级可上报3名同学,各班具体名额以最后公示为准。
四、时间安排
各班需在3月1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森工楼317梁老师处,电子版交至bjfucltw@163.com):
(1)优秀毕业生名单(须班主任签字)
(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投票排名第一同学填)
(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投票排名第二及以后同学填)
(4)候选人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供宣传用,所有上报同学)
(5)候选人个人生活照(横版,脸部晰度,所有上报同学)
(6)候选人大学生活及成长的感悟文章(1000字左右,题目自拟,文体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所有上报同学)
以上材料(1)-(3)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4)-(6)只用上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命名为:“班级+姓名+材料名称”,每个材料单独一个文档,每个同学一个文件夹,班级所有同学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班级统一上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材料学院团委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