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说明:
1、材料学院申请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于10月9日上午8-11点之间将材料交到森工楼319梁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邮件主题:校长奖学金-姓名。由学院统一审核后转交研究生院。过期不再受理。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标准为5万元/人,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在校生均可参评,参评成果必须为在校期间取得。评定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修订版中《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要求,现对2016-2017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评定要求
1、评定方式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公开答辩。
2、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和支撑材料,10月9日上午8-11点之间一并提交学院,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0月10日送至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初评,最终确定20名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
4、学校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管理部门负责人、研究生等组成的评审组,对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提交的支撑材料按下列要求排序装订: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需要导师签字有效);
(3)按清单填写顺序排列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5)其它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二、时间安排
1、9月29日学校启动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
2、9月30日-10月9日 申请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院审核;
3、10月10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至学校;
4、10月11日-13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候选人。
5、10月16日-18日 学校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待通知);
6、10月19-23日学校公示获奖研究生名单。
三、其它说明
1、校长奖学金名额不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和学位层次,不在学院评审,通过全校公开答辩确定获奖名单。
2、参评校长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为“北京林业大学”。
3、在申报过程中,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获得校长奖学金,但无故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暂缓其校长奖学金的发放。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
联 系 人:梁帅博
联系电话:62338149
办公地址:森工楼319
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