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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本校推免攻读研究生的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国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1  作者:材料团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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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校推免攻读研究生的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国奖的通知

 

 

根据《关于面向材料学院一年级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决定(试行)》(201510月修订)文件要求,为了鼓励我院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继续在我院与本科相同专业攻读研究生,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每一年研究生评优中,在林化和木工学科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中分别拿出不大于一个名额,用于表彰本校本专业保送的优秀的研究生。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17级研究生于2017109日上午8-11点,将申请材料交至森工楼319梁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邮件主题:研一国奖-姓名。

1)参评资格

在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就读本科,且以专业(方向)综合排名前三的成绩成功保送到本校本专业攻读研究生,在研究生一年级有资格提交申请。参评学生要满足国家奖学金的参评条件(附件四)(研究生国奖申请条件之一为思想道德合格,满足申请学术创新奖的条件,学术创新奖申请条件见附件三)。

2)奖学金名额

林化学科最多1人,木工学科最多1人。名额不设下限,可以空缺。如某学科当年没有满足资格的申请者,则当年此专业的此奖项取消,名额划入此专业的硕士国家奖学金评比中使用。如两个专业都没有满足资格的申请者,则当年此奖项取消。

3)评比方法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提交学院;

2、林化和木工学科分开评比,各设立一个名额,林化学科包括林产化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木工学科包括木材科学与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作)和包装工程方向;

3、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的同学可以进入学院答辩环节,答辩成为作为评选依据,如初选都未通过则取消当年研究生一年级的国奖名额。

4)有以下行为和标准者取消参评资格

1、不能取得研究生评优资格者;

2、参评时期处于学籍休学或非在读状态者;

5)其它说明

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期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10月1日

附件:
   1、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doc
   2、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含学术创新奖).doc
   3、附件2-支撑材料清单.xls
   4、附件1-材料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