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及班级负责人: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充分调动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精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2016-201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说明:
1、请同学现阅读 “材料学院2017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说明(一)”中的每一项通知,并下载《研究生手册》,内有最新版本各奖学金实施办法。并按时提交《承诺书》。通知链接:http://cltzz.bjfu.edu.cn/xssw/pjpy/255382.htm。
2、各研究生班级要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同时包含男生和女生。没有“奖学金评定小组”的班级同学的评审材料一律不受理。请各班级将“奖学金评定小组”人员名单按照《材料学院研究生班级评优小组成员名单》(附件9)填好,于10月6日中午11点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邮件主题:评优小组-班级。学院将在全院公示一天。
3、所有奖项材料(材料周期2016.9.1-2017.8.31)的提交学院只接收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上交材料,个人材料不受理。延期硕士的材料在对应专业的15级硕士班级提交,延期博士的材料在对应专业的15级博士班级提交。
一、评优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定,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17)文件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标准依据《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18)。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要提交:《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附件3)。
答辩环节:
答辩环节得分占比5%。由于国家奖学金的答辩环节定于10月11日上午9:00(森工楼312会议室),学院会按照校长和国奖总名额(15人)130%的比例划定入围名单,答辩入围排名依据学生的Q2和Q3总分,请申请参加国奖答辩的同学于10月9日上午8-11点之间将《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附件3),由本人交到森工楼319梁老师处(需要导师签字)。过期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参评分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专业、学历分为4个参评小组,每一小组内按照计分标准,分高的同学获得奖学金。4组如下:

备注:根据《关于面向材料学院一年级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决定(试行)》(2015年10月修订)文件要求,为了鼓励我院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继续在我院与本科相同专业攻读研究生,从2016年起,在每一年研究生评优中,在林化、木工学科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中分别拿出不大于一个名额,用于表彰本校本专业保送的优秀的研究生。通知:http://cltzz.bjfu.edu.cn/xssw/pjpy/228444.htm。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2016、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
博士:
2015、2016、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具有评选资格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即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导师有权提出否定意见。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博士请下载《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核表》(附件4),请导师签字后由班级统一提交学院。
硕士:
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具有评选资格的同学均可享受学业一等奖学金,但需要提交:《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015、2016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需要竞争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各班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分别是学生基数的40%、40%、20%,评定按照《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19)、《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0)进行。申请学业奖学金需要提交:《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评选办法,各班级需要组织班级同学为全班同学的评价(T)打分,T只设0分和5分,有同学获得全班超过(包含)30%同学打0分则T分按0分计,班级需要提交《材料学院研究生班级同学互评打分表》(附件10),需要班级评优小组所有人员签字方可生效。名额如下: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015、2016级、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2017级博士)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参加优秀奖学金评定,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执行。其中,优秀研究生按照《材料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1)量化加分评选。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只可以参评学术创新奖。
申请学术创新奖需要提交:《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5)、《学术创新奖支撑材料清单》(附件6)和学术创新奖的支撑材料(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只用提供满足评选之一的条件即可,不必将所有成果列出)。
申请优秀研究生需要提交:《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
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需要提交:《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8),并由班级或党支部提交《优秀研究生干部投票登记表》(附件16)。
名额如下: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2015、2016级研究生班级均可参加评定,具体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材料学院有2个推荐名额,优秀班主任材料学院有1个推荐名额。
申请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分别需要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1)和《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班主任登记表》(附件12)。
二、基本条件
1、按时注册的在校研究生;
2、2016-2017学年未受到违纪处分者;
3、16级研究生无不及格科目
4、无学术不端或违背学术道德行为
注: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名单将反馈至各班班长处,如有疑问请自行咨询主楼206 庞老师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打擦边球、恶意举报、无理取闹等行为,取消该生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并上报学术委员会鉴定是否为学术不端行为,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2、今年我院所有参评研究生的参评资料将面向全院公开公示,欢迎各位同学、老师的监督,如有举报信息请通过本人邮箱发送邮件至bjfucltw@163.com,举报只接受实名制,非实名制学院将不予以受理。
3、学院确定获奖名单后必须在本学院对相关获奖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日-10月9日,申请材料准备及提交
1.Q部分材料
(1)网上填写:每位参评同学填写Q4算分系统(如有填错,可在截止时间之前重新填写,将自动覆盖前一次数据),填写链接:https://jiandaoyun.com/f/59cce5410a384e33bf0415dd 截止时间:10月9日上午12点
(2)Q4材料整理:提交《Q4加分项目与支撑材料汇总清单》(附件1)及相应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已在学院团委网站公示过的加分活动名单均无需提供证明,只提供除公示以外的证明材料,如志愿者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每份支撑材料要按照《汇总清单》中的序号排好顺序,并在每份支撑材料首页右上角写明项目名称、性质及所加分值。
(3)Q2Q3材料整理:提交《Q2Q3加分证明材料汇总清单》(附件2)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每份支撑材料要按照《汇总清单》中的序号排好顺序,并在每份支撑材料首页右上角写明序号、加分类型、期刊类别、分区、影响因子和所加分值。
注:Q2Q3测算标准可依据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8、附件20、附件21);Q4测算标准依据《材料学院非在职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附件22)
2. 学术创新奖申请材料
(1)《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5)
(2)《学术创新奖支撑材料清单》(附件6)
(3)学术创新奖支撑材料
以上1和2中所有材料(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电子版材料拍照或扫描并以序号+项目名称命名)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集并在10月9日上午8-11点之间交到森工楼319梁老师处,电子版命名为“班级+评优材料1”发至bjfucltw@163.com 。(班级负责人将班级材料按Q4、Q2Q3、学术创新奖三类分开整理;纸质版按学号排序,清单在上支撑材料在下;电子版每个类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类型名称(Q4、Q2Q3、学术创新奖),每个项目中每个同学单独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不接受任何形式补交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请一次性准备齐全)
第二阶段:10月9日-11日,Q值测算及公示、班级初评
学院组织学院研会进行Q4的审核、班级评优小组进行Q2Q3的审核并公示得分。班级同学向班级评优小组提供各奖项申请,评优小组根据各项奖学金量化考核办法,进行相应核算。
班级于10月11日下午5点之前统一收集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至森工楼319梁老师处,电子版命名为“班级+评优材料2”发至bjfucltw@163.com:
(1)《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7)
(3)《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8)
(4)《材料学院研究生班级同学互评打分表》(附件10)
(5)《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1)
(6)《研究生国奖参评学生计分表》(附件13)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计分表(班级)》硕士二三年级提供(附件14)
(8)《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学生计分表(班级)》(附件15)
(9)《优秀研究生干部投票登记表》(附件16)
第三阶段:10月12日-10月15日,学院初审阶段
学院对各班级的上报名单进行整理、审查,由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批。
第四阶段:10月16日-10月18日,学院公示初审结果
学院对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上报学校。
第六阶段:10月19日-21日,学院根据反馈结果将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复审。
第七阶段:10月22日,学院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召开全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会,确定各类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研究生奖学金最终评定结果报学校审批,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五、补充说明
1、研究生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供成绩为准,对2016级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考第一次挂科的并已经补考通过的,可以参评奖学金,但以第一次分数计算加权成绩。
2、无故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缓其各类奖学金的发放。
3、对在评优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毕业班的研究生如提供确定能发表的外文期刊(导师签字确认)录用证明可参评学术创新奖。如获得学术创新奖,奖学金暂缓发放,毕业前正式发表后,学校予以补发。
5、发表SCI论文
SCI论文发表时间以online时间为准,无online时间以见刊为准。SCI论文分区以学校提供的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为准,论文影响因子以Web最新版本为准。
6、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班级和党支部参评优干需要在班级、党支部投票,名额为参评人数的5%,参投人数不少于参评人数的半数,投票结果不能出现票数相同情况。在学院研究生会参评优干需要在研究生会投票,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5%,要求同上。
7、学术创新奖
学术创新奖满足评选条件之一即可获得,因此不必将所有学术成果列出
7.1 发明专利:有正式公示即可;
7.2 发表SCI文章:在指定数据库能查到;
7.3 毕业班研究生(不含正在选拔的硕博连读生),提供外文文献的录用证明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可参评学术创新奖。在《学术创新奖申请审批表》中标注“已收录”字样。其他录用证明不作为参评依据。 (此条款不能适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评奖) ;
7.4个人奖和团体奖不可兼得。
7.5 学术创新奖学院不设名额上限,符合要求的都可以申请;
7.6 竞赛类奖项的依据必须符合学院学位论文授予标准或由教育部、省市教育厅的教育部门设立,其它不在参评范围内。
8、Q4计分说明
Q4依据《材料学院非在职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附件22)计分
活动星级评定基本按照以下标准:全校、全院组织的活动为三星级(如全国博士论坛),学院研会、校研会组织的活动为二星级,课题组或导师组织的活动且在学院备份的为一星级。
志愿活动星级评定基本按照以下标准:学院特殊认定的活动为三星级,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二星级,社团、协会组织的活动为一星级。院外志愿活动均需提供正式志愿者证明(须有主办单位盖章)
备注:
所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森工楼319梁帅博老师处,具体文件及相关表格见附件。过期不受理。
联系人:梁帅博
办公电话:62338149
办公室:森工楼319
评优受理邮箱:bjfucltw@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