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9届毕业生:
为全面推进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促进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在校期间,本科生曾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曾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8.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并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核实评选条件
(2)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对申请者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3)学院汇总各班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分为北京市级和校级两个类别,原则上每班至少有一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投票排名第一的同学)和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投票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同学)。根据学校要求,各班级可上报3名同学,最终名额分配以最后公示为准。
四、时间安排
各班需在3月12日(周二)下午5: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森工楼319杨老师处,电子版交至bjfucltw@163.com):
(1)优秀毕业生名单(须班主任签字)
(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投票排名第一同学填)
(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投票排名第二及以后同学填)
(4)候选人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供宣传用,所有上报同学)
(5)候选人个人生活照(横版,3M,2048×1536,所有上报同学)
(6)候选人大学生活及成长的感悟文章(1000字左右,题目自拟,文体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所有上报同学)
以上材料(1)-(3)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4)-(6)只用上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命名为:“班级+姓名+材料名称”,每个材料单独一个文档,每个同学一个文件夹,班级所有同学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班级统一上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材料学院团委
201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