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研究生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为了做好2019年研究生腾飞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术腾飞A类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
A类:延期毕业一年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强,取得在本领域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并有望产生重要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① 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2以上;
② 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其中有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以上;
③ 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其中有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以上,并同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培育至少一项者;
④ 虽未达到上述条件,但经导师推荐、学科评定,确定1年内完成高于上述学术成果标准之一者。
三、评定要求
1、评定方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科认定-学院审核-学校答辩-确定名单。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学科认定、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交至学院。其中,对符合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条件第四条的研究生,还须提交所在学科专家推荐信一份(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术腾飞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初评,最终确定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
4、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创新能力及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提交的材料按下列要求排序装订: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各一份);
(3)按清单填写顺序排列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加盖学院公章);
6、材料提交:
(1)纸质版:2019年3月22日12:00前上交至森工楼317薛晶老师处;
(2)电子版:2019年3月22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术腾飞奖”。
四、时间安排
1、3月19日 学校启动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工作;
2、3月19日-26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
3、3月27日-4月3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候选人;
4、4月3日-10日 学校组织公开答辩;
5、4月11日-4月17日 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公示。
五、其它说明
1、奖学金评定具体要求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如有冲突,以本次通知要求为准。
2、此次评奖只限于申请研究生学术腾飞A类奖学金。
3、参评学术腾飞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4、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5、获得学术腾飞奖学金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学校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追回已发的奖金。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专家推荐信》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