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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评优】本校推免研一学生申请国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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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校推免的一年级学生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关于面向材料学院一年级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决定(试行)》(201510月修订)文件要求,为了鼓励我院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继续在我院与本科相同专业攻读研究生,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每一年研究生评优中,在林化和木工学科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中分别拿出不大于一个名额,用于表彰本校本专业保送的优秀的研究生。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19级研究生于2019109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森工楼317薛晶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邮件主题:研一国奖-姓名。

一、参评资格

在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就读本科,且以专业(方向)综合排名前三的成绩成功保送到本校本专业攻读研究生,在研究生一年级有资格提交申请。参评学生要满足国家奖学金的参评条件。

二、奖学金名额

林化学科最多1人,木工学科最多1人。名额不设下限,可以空缺。如某学科当年没有满足资格的申请者,则当年此专业的此奖项取消,名额划入此专业的硕士国家奖学金评比中使用。如两个专业都没有满足资格的申请者,则当年此奖项取消。

三、评比方法

1.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提交学院;

2. 林化和木工学科分开评比,各设立不多于一个名额;

3.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的同学可以进入学院答辩环节,答辩成为作为评选依据,如初选都未通过则取消当年研究生一年级的国奖名额。

四、有以下行为和标准者取消参评资格

1. 不能取得研究生评优资格者;

2. 参评时期处于学籍休学或非在读状态者;

五、其它说明

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期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材料学院2019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组

2019108

 

 

附件: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2-支撑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