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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评优】材料学院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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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博士研究生取得更加突出的科研成果,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已更名为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为了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A类奖学金。

已获得A类奖学金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B类奖学金。

二、评定流程

1. 3月27日-4月3日:个人申报、学院推荐

符合条件(评定办法见附件4)的研究生准备以下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1-2名研究生到学校进行A类评审(B类不限推荐名额,符合条件即可),全部电子版材料请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jfucltw@163.com【需含有相关意见及电子签名】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

(3)学术成果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等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4)符合评定条件中第四项的研究生,还须提交所在学科专家推荐信一份(附件3),符合前三项的研究生无需提交。

2. 4月3日-4月8日:学校初评

学校基于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学术成果等进行初评,最终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

     3. 4月9日-4月15日:学校答辩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创新能力及潜质等方面进行答辩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4月16日-4月22日:公示

     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其它说明

     1. 参评学术“卓越”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2. 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获得学术“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学校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追回已发的奖金。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卓越”奖学金专家推荐信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联 系 人:薛老师

     QQ及微信号:358053642

     评优受理邮箱:bjfucltw@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1、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