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首页> 学生事务> 评奖评优
【研评优】材料学院关于2021年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更多

各位同学:

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博士研究生取得更加卓越的科研成果,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为了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计划延期的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奖励名额: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卓越奖学金奖励名额只设最高限,不设下限,可以空缺。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万元。

2.奖学金发放:(1)公布获奖名单后,2021年11月发放第一笔奖学金(3万元),(2)公布获奖名单后一年内产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者,发放第二笔奖学金(3万元)。

三、评定流程

1.4月9日-4月12日:个人申报、学院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准备以下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1-2名研究生到学校参加评审。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30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森工楼317薛晶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

所需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word】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人成果清单》(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excel】

3)学术成果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纸质版】

4)符合评定条件中第四项的研究生,还须提交所在学科专家推荐信一份(附件4),符合前三项的研究生无需提交。【纸质版】

2.4月14日-4月16日:学校初评

学校基于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学术成果等进行初评,最终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

3.4月19日-4月29日:现场答辩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创新能力及潜质等方面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其它说明

1.参评学术“卓越”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2.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获得学术“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学校将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追回已发的奖金。

 

    联系人:薛老师(森工楼317) 62336355

    评优受理邮箱:bjfucltw@163.com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人成果清单(包含两个sheet)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专家推荐信

 

 

 

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4月9日

附件:
   1、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