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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优】材料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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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选拔奖励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名额结合年级分布、专业人数等进行分配。

国家奖学金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6.学习成绩(学分积)排名与综合成绩(学积分90%+综评分10%)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年级综合成绩的排名将于近期公布,同学们可先申请报名;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详细标准见“额外说明”),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8.热爱所学专业,并想在该领域有所作为。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答辩申请

符合条件并期望参与答辩的同学请在线进行答辩申请,申请网址:https://jinshuju.net/f/NhZbtD, 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中午12:00,过时申请将失去评选资格。

第二阶段:答辩资格审查

9月27日-9月28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请条件和答辩人数确定进入答辩的具体名单并公示,组织召开国奖答辩说明会。

第三阶段:现场答辩

10月10日下午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于当日公示获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答辩要求如下。

候选人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生活动等方面进行答辩,展示自己在过去一个学年中所取得的成果(时间界定: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答辩时长:个人展示3分钟(详细答辩要求将在公示答辩人选时发布,以公示名单通知要求为准)。

第四阶段:材料提交

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并于10月11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额外说明: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条件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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