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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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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现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

二、推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目标任务

拟选 10 名优秀大学生作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报送中央有关部门,遽选“大学生年度人物”20 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30名,入围若干名。

四、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2020 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五、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请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区高校(含各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的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在开展本省工作基础之上,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高校数量 15%的比例推荐。每校限推荐 1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3.宣传推广。在人民网、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媒体进行线上、线下展示推介,通过先进事迹发布、宣讲,历届人物回访,汇报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主办单位将通过各自的全媒体平台进行推广、话题互动,请各省各高校配合做好相关话题互动。

4.结果公示。适时在四家主办单位平台同步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优秀事迹展示。2023 年底,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并在人民网+客户端、中国大学生网微信公众号、前线客户端、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大学生》杂志设立专栏,刊发年度人物名单及事迹材料。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1、附件: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