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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优】关于材料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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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选拔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名额结合年级分布、专业人数等进行分配。

国家奖学金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6.学习成绩(学分积)排名与综合成绩(学积分90%+综评分10%)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详细标准见注),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8.热爱所学专业,并想在该领域有所作为。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答辩申请

符合条件并期望参与答辩的同学请在线进行答辩申请,申请链接:https://jsj.top/f/s2ftIs ,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下午14:00,过时申请将失去评选资格。报名截止后将建立企业微信群,安排答辩事宜。

第二阶段:答辩资格审查

9月25日-9月26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请条件和答辩人数确定进入答辩的具体名单并公示,组织召开国奖答辩说明会。收取报名人员报名表(附件1)。

第三阶段:现场答辩

9月27日下午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于当日公示获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答辩要求如下:

展示内容:候选人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生活动等方面进行答辩,展示自己在过去一个学年中所取得的成果(时间界定: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

答辩时长:个人展示3分钟(详细答辩要求将在公示答辩人选时发布,以公示名单通知要求为准)。

第四阶段:材料提交

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并于10月7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注: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条件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1、附件1: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