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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评优】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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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24〕7号),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包括“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申请人员默认优先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6年1-12月拟毕业研究生,具体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

注:1.学生仅可参评1次。2.可参评毕业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学信网预计毕业生数据为准。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研应届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原则上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两项(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2年制或2.5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注:(1)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

(2)校级奖项包括:校长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党员标兵、校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优秀研究生干部。

(3)研究生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校复评环节未通过的,如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将直接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农林生产一线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名额分配

北京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7名

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10名

五、申请程序

有意向申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于2026年5月5日晚上24:00前填写报名链接:https://62mswpre.jsjform.com/f/jYjQy6 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经发现造假,取消评优资格

学院汇总核实申请人材料后,将在适当范围进行投票,根据申请人材料、导师意见、辅导员意见、投票情况等最终确定市级和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在学院内进行一周公示,之后上报材料至学校。


联系人:潘老师(森工楼319) 62338149

评优受理邮箱:bjfucltw@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1、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