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届本科毕业生: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营造和谐、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草案),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在读期间,本科生曾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曾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分为北京市级和校级两个类别,原则上每班至少有1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投票排名第一的同学)和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投票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同学)。根据学校要求,各班级可上报3名同学,最终名额分配以最后公示为准。
三、评选方式
1.资格审查。参与评选的毕业生需要提出申请,班级核实评选条件。
2.班级民主评议。各班级应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在班级内进行答辩陈述,总结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和个人体会,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对申请者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全班同学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学院公示。学院汇总各班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工作安排
各班级需在4月22日(周一)下午17: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交至邮箱bjfucltw@163.com,纸质版交至森工楼319董美含老师处。
(1)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1,需班级负责人+班主任签名)
(2)《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投票排名第一同学填)
(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投票排名第二及以后同学填)
学院将在4月22日-4月24日完成审核并公示获奖名单,评选为2024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在4月26日(周五)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再提交两份电子版宣传材料至邮箱bjfucltw@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4)新媒体宣传素材(可参考附件4)
①从“政治思想、学习科研、实习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总结凝练大学生活的好思维、好习惯、好做法、好经历等,不少于1500字,完成文稿撰写后请班主任给予修改意见;
②个人生活照不少于5张(横版,3M以上,2048×1536);
③标题下注明指导教师。
(5)海报宣传材料(可参考附件5)
①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包含姓名、学院、班级、主要履历、获奖情况等);
②个人生活照一张(横版,3M以上,2048×1536)。
注意!以上材料(1)-(3)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4)-(5)只上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命名为:“班级+姓名”,每个材料单独一个文档,每个同学一个文件夹,班级所有同学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班级统一上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