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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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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青年教师、相关年级同学们:

为加强我校兼职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团章》对团干部管理有关要求和上级团组织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北京林业大学团学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北林党发〔2017〕49号)和《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开展2023-2024年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3名,含学生2名,青年教师1名。

材料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1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热爱共青团事业和教育工作,了解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干事、肯干事,甘于奉献、谦虚谨慎,热心为团员青年和学校发展服务。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一定团学工作经历或具有一定专业素养,具备较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的优先考虑。

5.报名材料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需为本科大三/大四学生或研究生。

三、工作任务

1.兼职团干部要认真落实学校、学院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青年大学习等工作落实。

2.兼职团干部要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参加党团等有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为广大青年师生服务。

四、选聘程序

(一)自主选拔(11月27日-12月6日)

1.报名申请。有意向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附件1)及《兼职副书记选拔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报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人员请于11月30日(周四)17点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62338273@163.com,命名为“兼职团干部+学院+姓名”,纸质版送至师生服务中心302办公室;

报名材料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的人员请于11月30日(周四)17点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bjfucltw@163.com,命名为“兼职团干部+姓名”。

2.审核面试。校、院单位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开展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

3.推荐人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单位研究拟定聘任人选。

(二)报批任用

学校团委统筹各单位兼职团干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正式发文任用。

五、注意事项

1.兼职团干部聘期为一年,任职期间由所在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

2.用人单位要为兼职团干部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兼职团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组织关系,过双重党团组织生活。

4.学校团委将对兼职团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5.兼职团干部的任用文件、考核鉴定等材料由所在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六、其他说明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团学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杨馨妍

联系电话:010-62338149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1、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docx
   2、附件2.兼职副书记选拔推荐汇总表.xls
   3、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