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级同学:
2023-2024年度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汇算工作已初步完成,依据相关上级文件和我院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经由班级团支书汇算、评分小组交叉汇算核验、负责老师逐一审核,现将2023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初榜分数公示如下:
https://jsj.top/f/nVzChB/s/t5HhNZ
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1日17:00,请大家仔细查看自己的综合素质分数结果(所有未提交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同学一审分数均为0分)。
一、请全体2023级本科生查收:
本次公示为保护大家隐私,已将各班“个人综合素质评价表”压缩包发至团支书,团支书负责反馈至班级同学。初榜结束后将进行分数斧正和证明材料补交,但不接受任何之前未填写在评价表中的增项,相关疑问及补交需在公示期内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1.如果对自身分数有疑问的,可联系班级团支书答疑解惑。未得到妥善回答的可由班级团支书在团支书答疑群内提出。
2.如果发现自己综评表分数有误的(分数数字或加分错误),可联系班级团支书登记重算。
3.如果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需在自己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表excel文档中创建sheet2(sheet1不删除),复制原表后将补充证明部分底色标红,一审二审分数清除,连同完整证明材料提交给班级团支书,由班级团支书再次评价后提交,文件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更新版、班级-学号-姓名-证明材料更新版。
4.如果之前未提交综评表或提交错误格式表格导致0分的,可按照之前网站通知向本班级团支书提交相应材料。
二、请各班团支书查收:
在班级班长或其他支委的协助下,主责做好以下工作:
1.查看班级同学分数与原先评价的差异及备注,根据政策文件和答疑群内问答解答班级同学的分数疑问,确实无法解答的,及时在答疑群内提问。
2.对于仅分数计算错误的同学(不补交材料)进行登记重算,并随时在团支书答疑群内提出。
3.对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同学,协助其按照要求创建新的评价表(sheet2)并按照流程进行核算,收齐本班级所有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同学相应文件,在8月11日19: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swglzxbgs@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