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级同学:
2023-2024年度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汇算工作已初步完成,依据相关上级文件和我院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经由班级团支书汇算、评分小组交叉汇算核验、负责老师逐一审核,现将2021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初榜分数公示如下:
https://jsj.top/f/ti4Dwe/s/pnw1wG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30日17:00,请大家仔细查看自己的综合素质分数结果(所有未提交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同学一审分数均为0分)。
一、注意事项:
本次公示为保护大家隐私,已将各班“个人综合素质评价表”压缩包发至团支书,团支书负责反馈至班级同学。初榜结束后将进行分数斧正和证明材料补交,但不接受任何之前未填写在评价表中的增项,相关疑问及补交需在公示期内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1.如果对自身分数有疑问的,可联系班级团支书或后附各班级审核负责人答疑解惑。只接受本人对自己的材料提出疑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对他人材料的咨询答疑。
2.如果发现自己综评表分数有误的(分数数字或加分错误),可联系审核负责人登记重算。
3.如果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需在自己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表excel文档中创建sheet2(sheet1不删除),复制原表后将补充证明部分底色标红,一审二审分数清除,连同完整证明材料提交给审核负责人,文件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更新版、班级-学号-姓名-证明材料更新版。
4.如果之前未提交综评表或提交错误格式表格导致0分的,可按照之前网站通知向各班级审核负责人提交相应材料。
5.以上答疑及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9:00,在8月31日出的比赛结果或证书可单独联系负责老师补充。
二、各班级审核负责人:
孟同学(18893039023):林化211、林化212;
冯同学(15383446208):林化213、木工211;
汤同学(18993568313):木工212、木工213;
莫同学(18177166146):木工214、木工215;
庄同学(18526803322):梁希214、包装21、木材21。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