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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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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开始组织评选北京林业大学2017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 参评对象。参评对象为北京林业大学2017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不包括未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

2. 市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需曾获得校级优秀奖学金(含“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两次以上。

3. 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原则上需曾获得校级优秀奖学金(含“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干部)至少一次。

、相关要求:

1.学校学院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班级评议时须优先考虑。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投票后(投票须班主任在场),提名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各学院评优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一周,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3.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同学参与评选时到毕业班年级参与民主投票。如:原研材料13-2班的同学延期毕业,须到研材料14-2班参与投票。

三、材料提交

1.班级准备材料。班级须在3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排序),须经班主任签字确认投票结果,纸质版;

2《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市级),电子版;

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校级),电子版。

2.个人准备材料。提名同学须在3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班级统一上交学院:

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市级)或《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供宣传用),电子版;

3)个人照片一张(横版,供宣传用),电子版;

4研究生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一篇,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刊登,电子版。

联系人:何川 

电话62338225

邮件:bjfucltw@163.com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名额分配

附件6:班级投票结果登记表

附件:
   1、2017材料学院优秀毕业生.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