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开始组织评选北京林业大学2017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 参评对象。参评对象为北京林业大学2017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不包括未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
2. 市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需曾获得校级优秀奖学金(含“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两次以上。
3. 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原则上需曾获得校级优秀奖学金(含“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干部”)至少一次。
二、相关要求:
1.学校学院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班级评议时须优先考虑。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投票后(投票须班主任在场),提名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各学院评优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一周,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3.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同学参与评选时到毕业班年级参与民主投票。如:原研材料13-2班的同学延期毕业,须到研材料14-2班参与投票。
三、材料提交
1.班级准备材料。班级须在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排序),须经班主任签字确认投票结果,纸质版;
(2)《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市级),电子版;
(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校级),电子版。
2.个人准备材料。提名同学须在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班级统一上交学院:
(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市级)或《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供宣传用),电子版;
(3)个人照片一张(横版,供宣传用),电子版;
(4)研究生生活及成长的感悟文章一篇,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刊登,电子版。
联系人:何川
电话:62338225
邮件:bjfucltw@163.com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名额分配
附件6:班级投票结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