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实践观,传承“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的绿色使命,教育引导青年学子在实践过程中悟真理、长才干、做贡献,现材料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为高效地落实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确定报名意向,尽早准备。具体信息如下:
一、实践主题
党建谱新篇,青年正当行
二、实践流程
1.团队实践流程
1.1 组队立项
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和团体情况,选择实践形式,按照要求进行组队,并于2023年6月12日21:00前将《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社会实践预立项登记表》(附件2)和《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社会实践信息统计表》(附件3)的压缩包提交邮箱clxshzhishibu@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团队名称+队长姓名+联系方式。立项登记表将由学院进行审核。
1.1.1 组队方式
方式一:自由组队
学生可以自由组队(团队规模不得小于6人,不得超过12人),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思想自行确定主题,鼓励创新,参考主题见附件1。
方式二:线上双选会
学院组织开展2023暑期社会实践线上双选会,为无法招募足够队员的团队或未完成组队的学生提供交流平台。线上双选会详情见“北林材料资讯”相关推送。
1.2组队立项级别
1.2.1院级立项
学院团委将对报名团队的立项登记表进行审核,筛选出主题、内容具有实践价值及实践可行性的团队进入立项答辩环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流程、预期成果、团队优势等,通过答辩的团队学院将予以立项。学院答辩时间6月16日,答辩后根据老师指导意见进行项目修改,6月19日24:00前将修改完的材料提交至邮箱clxshzhishibu@163.com。
1.2.2校级立项
通过院级立项的团队,学院将对其立项登记表、答辩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决定推报校级的队伍。推报团队需要参加校级答辩,校级立项成功后,学校会给予每支队伍一定资金支持。
1.3团队培训与出征仪式
针对评选出的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社会实践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明确实践期间注意事项。
1.4开展实践
暑假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实践,团队负责人与学院相应负责人做好联络沟通,确保实践同学安全。
1.5成果提交
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按照要求提交实践成果,具体成果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材料学院团委网站。
1.6成果展示与评优表彰
成果提交后,学院组织进行成果审核、举办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答辩,为通过审核的团队成员计社会实践次数。
2.个人实践流程
个人实践主题由个人确定,要求符合本次社会实践指导思想,鼓励创新,参考主题见附件1。个人实践无需立项,实践结束后按照要求上交实践成果,成果将由学院进行审核(实践成果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材料学院团委网站)。审核结束后,学院为通过的实践个人计社会实践次数,并向学校推荐优秀实践个人。
三、社会实践相关规定
1. 22级学生本科期间需参与至少3次社会实践活动,包括1次“返家乡”社会实践,其余年级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须做满两次有效社会实践,其中包括至少1次团队实践。暑期社会实践,每位同学每个暑假有效实践次数只可计一次,且只有在本院或校级组织立项的团队可计入团队实践次数,其余均计入个人实践次数;毕业年级寒假期间可进行两次有效的社会实践并计入实践次数。(有效的社会实践,指在社会实践范围内,按照相应通知要求进行,且最终通过审核的社会实践)。
2.个人实践类别要求
(1)实习类:专业实习、销售实习、文秘实习等。要求实习实践必须达到7天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2)志愿类:类型可分为校内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要求志愿时间必须达到7天及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3)学校艺术团、合唱团等集体训练类(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校团委开具证明即可)。
(4)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符合时代要求、社会实际和自身发展等。
3.社会实践次数查询链接如下https://datag.vip/i/ZMAQGVCMCCVW(查询结果中T代表团队实践,Y代表个人实践),请次数不足的同学尽快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志愿实践部公邮clxshzhishibu@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森工楼317。材料要求参见附件4,截止时间6月12日中午12点,邮件命名:姓名+补交材料。
如对名单及表单有疑问,
19级联系人:朱同学17768736606
20级联系人:王同学13833599600
21级联系人:汪同学13114239769
22级联系人:马同学18797256597
问题反馈的截止时间为:6月12日中午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