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北林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的北林精神,为实现美丽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2018年社会实践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建功 求真力行
二、实践流程
1.团队实践流程
1.1组队立项方式
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和团体情况,选择实践形式,按照要求进行组队、上交立项登记表。立项登记表将由学院进行审核。实践形式及立项详情如下:
方式一:学院推介
为引导学生注重自身专业能力发展,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所学专业就业方向及形势,引导实践内容与专业学习、科研课题、社会项目相结合,提高实践项目针对性与可行性,丰富项目资源,材料学院与社会多家企业合作,开展“专业认知,践实尚学”系列实践活动,推介实践团队进入相应专业领域前沿公司参观学习,具体信息请关注团委网站相关通知及“材料人”微信平台。
方式二:自由组队
学生可以以班级、社团、宿舍、党支部为基础自由组队(团队规模不超过12人),鼓励邀请专业老师参与主题选择,带队实践,参考主题见附件1。请实践团队认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附件2),并于5月31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邮箱clxshshijianbu@163.com。
方式三:双选会
学院团委统一举办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双选会。无法招募足够队员的团队可以以团队为单位报名,认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未组队的学生可直接前往双选会寻找适合自己社会实践意向的队伍。未组队完成的队伍通过双选会的平台广泛招募优秀队员,以完善团队结构,增强团队力量。双选会时间定为5月31日,具体信息请关注团委网站及各年级群通知。
1.2组队立项级别
院级立项
学院团委将对报名团队的立项登记表进行审核,筛选出主题、内容具有实践价值及实践可行性的团队进入立项答辩环节,内容包括:项目背景、流程、预期成果、团队优势等,通过答辩的团队学院将予以立项。学院答辩时间6月2日,答辩后根据老师指导意见进行项目修改,6月4日中午12点前将修改完的材料提交至邮箱clxshshijianbu@163.com。
校级立项
通过院级立项的团队,学院将对其立项登记表、答辩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决定推报校级的队伍。推报团队需要参加校级答辩,校级立项成功后,学校会给予每支队伍1500-2000元的资金支持。
校级公开招募团队
根据项目要求(附件1中项目10-13),个人申报,具体信息后续发布。
1.3团队培训与出征仪式
针对评选出的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社会实践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明确实践期间注意事项。
1.4开展实践
暑假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实践,团队负责人与学院相应负责的人做好联络沟通,确保实践同学安全。
1.5成果提交
实践结束一周内,各团队整理上交社会实践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社会实践论文》、《社会调查报告》或《团队总结报告》三者中选择一份提交;(3000字以上,必交)
②《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一份;(必交)
③10张以上有代表性的实践照片(分辨率1280×960以上,JPEG格式)及相关影像资料;(必交)
④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前期、中期、后期共至少三次,微信推送稿、新闻稿等,必交)
⑤接收单位反馈情况表;(可选)
⑥通过实践形成的工作成果(视频、实践日志、宣传册、模型、图纸等);(至少选2个)
1.6成果展示与评优表彰
成果提交后,学院组织进行成果审核、举办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答辩,为通过审核的团队成员计社会实践次数。
2.个人实践流程
个人实践主题由个人确定,要求符合本次社会实践指导思想,鼓励创新,参考主题见附件1。个人实践无需立项,实践结束后,需提交2500字实践论文(1500字实践内容+1000字感想),成果将由学院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学院为通过的实践个人计社会实践次数,并向学校推荐优秀实践个人。
三、社会实践相关规定
1.每位同学在大学本科期间须做满两次有效的社会实践。暑期社会实践,每位同学每个暑假有效实践次数只可计一次;寒假社会实践,除毕业年级外,只将寒假招生实践计入实践次数,且每位同学每个寒假只可计一次;毕业年级寒假期间可进行两次有效的社会实践并计入实践次数。从17级开始,每人至少完成一次团队实践活动。(注:有效的社会实践指:在社会实践范围内,按照相应通知要求进行,且最终通过审核的社会实践)
2.个人实践类别要求如下:
(1)实习类:类型可为专业实习、销售实习、文秘实习等。要求实习实践必须达到7天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2)志愿者类:类型可分为校内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要求志愿时间必须达到7天及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3)训练演出类、参观类、介绍文化风俗类等一律不予以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4)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符合时代要求、社会实际和自身发展等。
材料学院团委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