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我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完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学校招生就业处争取多方资源,在图书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设了功能完备、条件优越、环境优雅的大学生众创空间—北京林业大学绿创空间,并拟于近期遴选首批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入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请条件
1.入驻创业团队自愿提出申请。
2.创业团队成员必须是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为2-4人,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同学联合组成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
3.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
4.创业团队须自行邀请至少1名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5.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众创空间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6.创业团队需提供: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简历(附上学期成绩单)。
二、团队项目审批
1.项目评审。招生就业处对创业团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评后再由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采取创业团队陈述和答辩形式,最后确定拟入驻创业团队名单。
2.项目公示。拟定入驻的创业团队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成为待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
3.签署入驻协议。待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与招生就业处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入驻协议,并正式入驻众创空间开展创业活动。
三、团队入驻流程
本次遴选共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初评、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四个阶段,拟遴选10支优秀项目入驻众创空间。
9月10日发布通知,9月17日提交材料,9月18日开展项目初审,公布进入答辩环节的团队,9月21日开展项目答辩,公布符合条件的团队,并公示相关信息。10月中旬,举办众创空间揭牌仪式和集体签约仪式,正式入驻众创空间。
四、项目审核标准
1.创业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2.创业计划书内容完善,创业项目能结合实际和创业团队成员所学专业,体现为可实现的产品或服务,风险较小。
3.创业项目建立在一定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具有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创业计划书。
4.答辩陈述清晰,对项目掌控能力强,对项目发展和预期有清晰的定位和实施路径。创业团队可以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很好的投入项目运营过程中。
五、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1.创业团队已经完成工商注册;
2.创业项目与自身专业密切相关,有较高科技含量的;
3.所申报的创业项目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研项目成果,曾获过省级以上的奖项或在各类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
六、创业扶持政策
1.众创空间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2-4个办公工位、部分办公设备、公共区域保洁等,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学校可为部分优秀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工商注册地址及相关服务,协助入驻创业团队申领北京市、海淀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
3.学校将定期邀请专家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与指导,并提供管理咨询、法律、会计、企业管理、市场策划以及有融资对接等服务。
4.每半年对入驻创业团队进行考核,对考核的优秀创业团队给予一定形式的创业奖励。
七、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阶段。申报团队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直接交至创业教育指导办公室(师生服务中心21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xubohan@126.com,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团队名称+联系人+首批入园团队,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7:00前。
2.项目评审阶段。学校将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的团队将在就业创业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并进入项目答辩环节。项目答辩时间为9月21日,现场答辩具体事宜后续通知。
3.申报材料:入驻团队申请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附件2)、团队负责人简历(附上学期成绩单)各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徐博函 62336067 13269688988
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