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首页> 学生事务> 评奖评优
关于评选2015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
发布时间:2015-05-05  作者:材料团委  浏览量:
分享到: 更多

15届毕业生及班级负责人: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4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5.在毕业离校之前有足够精力为班级事务贡献力量,并自愿加入学院2015年毕业季活动策划执行团队。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班级民主评议,每班推荐一人

 

二、工作要求:

1 班级民主评选(投票),依照评选条件保证每位同学知情,每班推荐一人,建议召开专题班会并在班主任监督下进行,评选结果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上报。

2.各班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3.各班须在5月13日之前把评选出的《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证书用)交到森工楼317。

   4.评选出的2015届优秀毕业生须上交:(1)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2)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3)个人照片两张(个人免冠生活数码照片电子版,保证清晰度),供宣传用;以上材料请于5月15日之前交到指定邮箱:bjfucltw@163.com命名格式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学生处主页上进行刊登。

联系人:梁帅博  电话:62336355  邮件:bjfucltw@163.com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北京林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