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过大家的自主申请,学院评优资助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评优文件,对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评定,现公示拟定名单(见附件1),各奖项评定标准如下:
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2020级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专业第一的同学可获得此奖项(国家奖学金与其不可兼得,除国奖获得者以外的学生进行排名);
文体优秀奖学金:综合证明材料、奖项等级、个人获奖数量、奖项名额等因素进行评定;
学习进步奖学金:2020-2021学年学分积班级排名相较于2019-2020学年学分积班级排名进步10名(含)以上的学生可获此奖项;
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实际生活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定(国家奖学金与其不可兼得,除国奖获得者以外的学生进行排名)。
注意:
1、名单上的所有同学都需要到学工系统中申请所获奖项,否则不予评定,其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于10月21日前在系统申请完毕,申请附件中提交“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事迹材料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3)材料提交命名规则:学院-姓名-专业-题目。
2、文体优秀奖学金证明材料如为原件,可以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前往森工楼319陈李璨老师处领取,学术优秀奖学金拟评名单请等待后续通知。公示期间不接受补、改材料,只核对已交材料评奖是否有误。
3、所有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手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以及申请表见附件2-3,务必严格按照“填写模板”来填,如有不确定的项目,请到森工楼319当面咨询陈李璨老师或电话咨询010-62338149,不接受其他方式询问,申请表须在2021年10月21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至森工楼319陈李璨老师处。
4、公示期: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1日
5、如有问题请联系:陈李璨老师,010-62338149,森工楼319,逾期不候。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