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事务
首页> 学生事务> 日常事务
关于2023年本校升学学生申请暑期临时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更多

  一、申请条件

因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等原因,导师确实需要安排升硕、升博学生(不含硕转博学生)在校的,须按照“一事一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批。

审批临时住宿学生需为2023年秋季本校升硕、升博的学生(外校升学本校、本校升学外校,我校不解决校内临时住宿)。

二、办理流程

1.导师提出申请

导师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见附件1、2)。

2.学院审核

将附件1、2纸质版材料(学院审批一栏暂不填写)于620日中午12:00,交至森工楼319王艺达老师处,逾期不接受办理。

学院负责审核导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相关纸质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公寓办分配临时宿舍房源

学工部公寓办根据各学院报送材料,结合毕业生宿舍腾退情况及房源情况,在征求研工部和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将房源进行分配(6月28日前)。分配宿舍时将尽量安排同学院学生集中住宿,不足整间宿舍的,统筹其他学院学生补齐。

4.学生完成线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具体缴费方式和时间节点,待收费系统建设完成并开通后另行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方能安排宿舍,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不予安排暑期临时住宿。所收取住宿费用纳入学校统筹管理。

5.办理入住

学工部公寓办分配好学生宿舍后,将住宿信息表发给研工部、综合保障部公寓服务中心,学生根据学院通知在73-7前往原住宿楼宇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腾出原住的毕业生宿舍,并凭原一卡通到临时住宿公寓楼一层物业值班室办理入住。

6.校园账号和一卡通延期

由研工部向信息办提供住宿学生信息汇总表(学号、姓名、学院、有效期),信息办按照名单统一对名单内学生进行延期处理,学生无须现场办理(7月3日-7日)。

7.临时住宿办理退宿

根据学院提醒通知,临时住宿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宿(825日,如此时间节点有变化,另行提前通知),学生需做好宿舍清理工作。

三、临时住宿学生管理

学生导师是学生在校临时住宿期间一切事务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学生开学时才注册学籍,学生临时住宿期间为非在籍状态,无公费医疗,导师需按照聘任制与学生签署相关协议,同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

导师要严格规范学生暑期临时住宿期间的学习、实验、生活等行为,协调解决相关事务。学生在临时住宿期间在校内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导师承担并协调解决。

四、补充情况

如有硕转博学生(即硕士不毕业直接升博),原宿舍为毕业生宿舍,暑期因科研留校,需要暑期临时住宿周转的,请在6月19日12:00前填写下方链接:https://jinshuju.net/f/TLhD8C

因硕转博学生学籍不中断,学生无需缴纳暑期临时住宿费。





附件:
   1、附件1:2023级研究生暑期临时住宿申请表.docx
   2、附件2:2023级研究生暑期临时住宿安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