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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材料学院本科生经济困难认定、学宿费缓交与助学贷款申请、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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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启动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年学费与住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缓交、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办理、本科生学费减免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含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双培生)。

2026级新生、初次申请的高年级生、上一学年已获认定且本学年仍需申请的高年级生均需完成2026-2027学年认定工作。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参考《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高年级学生须在9417:00,登录智慧学工系统-【业务中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6】模块,直接填写提交。

(2)2026级新生须在82417:00,通过迎新系统-【新生服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写。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结合学生申请理由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审核,经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后,确定拟认定等级,将认定结果报送学生处,并在智慧学工系统中提交至资助中心审核环节。

3.学校核查与反馈。学生处核查学院拟认定等级,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4.公示与备案。学院对最终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时,严禁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认定最终结果报全国资助中心备案。


二、学宿费缓交与助学贷款登记办理

(一)适用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足额缴纳学宿费的学生,可申请学宿费缓交并办理助学贷款登记,完成后可正常进行秋季学期学籍注册、选课、转专业、评优及奖助学金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贷款。如学生在放贷前已自行缴纳学费或住宿费,多缴部分由学校财务部门于2026年12月底左右退回至学生在校内登记的银行卡。如贷款未获批,学生须于2026年12月20日前缴清欠费,否则将影响下学期注册选课并取消下年度缓交资格。

(二)办理流程

1.本科新生

(1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和登记

学生于入校前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并于9117:00,登录迎新系统-“新生服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登记贷款信息,登记后默认学费缓交,无需额外申请

2)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和登记

学生须于9117:00,登录迎新系统-“新生服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登记贷款意向,并根据系统中《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在“中国银行”APP办理贷款,办理后默认学费缓交,无需额外申请

2.高年级本科生

(1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和登记

学生须于入校前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于9417:00完成以下事项:

①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业务登记贷款信息;

②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业务发起申请,并自行联系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批。操作步骤详见《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附件2

2)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和登记

学生须于9417:00完成以下事项:

①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业务登记贷款意向,并根据系统中《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在“中国银行”APP办理贷款;

②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业务发起申请,并自行联系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批。操作步骤详见《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附件2

3.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填写“回执校验码”,贷款纸质回执一般无需盖章。

(2)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需在纸质回执上盖章,请在开学后第一周工作日前往师生服务中心315办公室办理。

(3)对于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发放后需自行及时缴纳学费。

(4)系统中登记的贷款信息不影响贷款审批结果,仅用于学校统计和开放学籍注册等权限。


三、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其它资助政策的帮助下仍然不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优先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2.国家及相关部门制定的面向退役士兵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其它资助政策中要求减免学生学费的,直接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名额单列。

()工作流程及时间

1.学生申请2026年9月15日-9月24日,学生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学费减免”业务发起申请;

2.学院审核2026年9月25日前,学院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规程》(附件3规定,由各相关节点(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完成审批;

3.学校审核:学生处审查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反馈有关学院。

(三)注意事项

若申请学生涉及到转专业,建议学生在转专业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在新转入的学院(班级)提交申请,请转专业同学提前咨询转入学院的辅导员。


对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王艺达老师。

办公地点:森工楼317 办公电话:010-62336355


附件1: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规程

附件3: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

北京林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1、附件1: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docx
   2、附件2: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pdf
   3、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