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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第一届“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作者:张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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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第一届

“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致材料院研究生: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党员骨干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级研究生党员骨干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通过众筹方式设立了“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决定于2016年起,开展“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现将材料学院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研究生期间参加过“树人”学校各批次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的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具体包括参加过以下培训班的各级学员:研究生会主席研修班、新生骨干培训班、精英骨干培训班、研究生助管培训班、新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业辅导员培训班、兼职辅导员培训班。本次评选只针对研二及以上年级的研究生党员骨干(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研二、研三、硕博连读、博二、博三

二、评选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人,每年在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中评选10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充分发挥学校和学院沟通研究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担任的研究生干部岗位工作,任期内积极组织或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圆满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热情服务广大师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认真参加“树人”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班规定的各项任务,在培训班中表现突出或为“树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6.担任研究生学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学业成绩优良,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1),院级研究生干部申请人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携同《“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自荐申请书》(具体见附件2)纸质版上提交至材料团委办公室何川老师处(森工楼319);校级研究生干部申请人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需将《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直接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学院初审。材料学院可推荐名额为1人,将根据申请人报名情况选择院内组织答辩或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自荐申请书》以及干部任期内的综合表现,经院内综合评议后进行择优推荐。

 3.学校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申请人进行校内公开答辩,最终评选出10“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五、评选要求

1.“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45月,表彰(颁奖)大会将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2.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者评优资格。

3.院级研究生干部申请人请于523日(星期一)下班之前将《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自荐申请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材料团委办公室何川老师处(森工楼319室)。校级研究生干部申请人请于530日(星期一)下班之前将《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楼206)。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自荐申请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树人”学校办公室

材料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6516


 

  

附件:
   1、关于评选北京林业大学第一届“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材料学院)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