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林业大学
第十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倡导求是、拓新的科学精神,发现和培养学生身边的学术典型,鼓励引导广大研究生在学术道路上勇攀高峰、不断创新进取,努力成为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经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决定,拟举办第十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
“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具体参评条件及评分规则见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参评者,必须是北京林业大学注册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并需提供近两年(注:成果年限2017年9月1号-2019年9月1号)在读期间正式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在读时间不足两年的以实际在读时间计),且研究成果所属单位必须为北京林业大学。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为体现评选的公平性,对于个人学术之星的评选资格为隔年评选。
(一)学术论文类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完成专著一部以上(含)者;
(2)SCI、SSCI索引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以上(含)者;
(3)EI索引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两篇以上(含)者;
(4)EI索引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加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或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三篇以上(含)者;
(5)第一作者发表国际刊物一篇以上(含)者;
(6)自然科学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参编著作累计三篇以上(含)者。人文社科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参编著作一篇以上(含)者。
(二)科研成果类
(1)作为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者;
(2)作为排名前三位完成人获得地、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含)者;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地、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者。
(三)专利发明类
(1)发明专利排名前四位者;
(2)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两位者;
(3)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位者。
(四)科技学术或设计竞赛类
(1)国际及国家级科技学术或设计竞赛三等奖以上(含)者;
(2)省部级科技学术或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含)者。
二、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设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及“学术之星”提名奖、北京林业大学“学术之星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等奖项。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证书。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由学校颁发“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证书,并奖励1000元/人,“学术之星”获得者的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所需材料
(一)电子资料
(1)北京林业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填写并插入照片。(附件2)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科研成果统计表:科研成果统计表中期刊影响因子一项必须为SCI/EI/SSCI/CSSCI等收录的期刊在论文发表年度的影响因子。(附件3)
(3)word版作品(论文或专利等)或pdf版作品(论文或专利等),论文在SCI/EI/SSCI/CSSCI等相应检索结果的网页;
(4)学术之星学术成果初评计分表(自然科学类)(附件4)
(5)题为《我的科研之路》的科研心得(附件5)。
(二)纸质资料
(1)评选申请表,填写并贴上照片,需学院签字盖章;
(2)论文发表证明;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当期封面复印件、有论文名称的目录页、当期期刊内论文的首页,论文尚未正式见刊的需提供明确的录用证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获奖);
(4)专利授权证书、学术专著等封面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日中午11:30前提交,纸质版交至森工楼317薛晶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fucltw@163.com。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