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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期间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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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全面、精准,现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事宜。请有需要同学认真阅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登记流程

9月3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2022级新生及高年级生),需在贷款申请成功或续贷成功后,登录企业微信-智慧研途-事项办理一表通系统,填报《助学贷款登记表》。

(二)注意事项

(1)如已成功申请,请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如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贷款申请总金额为本年度贷款金额,而非贷款总额;“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务必按实际金额填写,学校将按照学生填写数额从贷款中扣除。如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请学生持回执单先后前往主楼206办公室、师生服务中心323办公室盖章。

(2)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未完成,请点击“保存草稿”,学校将根据后台记录予以注册审查通过。申请成功后继续填写即可。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方式

(1)线下办理:仅面向2021年以前办理了校园地贷款且需要续贷的学生,具体事项请等待后续通知。

(2)线上办理:面向①2021年办理了校园地贷款且需要续贷的学生,②2022级新生,③2022年初次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的高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5)本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货款。

(三)申请流程

(1)9月3日,研究生登录企业微信-智慧研途-事项办理一表通系统,填报《助学贷款登记表》,标记为“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填写8位入学验证码。

(2)准备以下材料:

①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

③户口本(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

④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同意书。

(3)线上办理流程见附件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端系统APP功能介绍见附件3。

(4)线上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节点:

截止日期

930

1015

1025

111

1110

最晚12月底

线上申请

 

 

签署合同

 

 

 

审核

 

 

入学确认

 

 

 

贷款审批

 

 

放款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自2019年起,我校实施《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0号)。

(一)认定对象

(1)2022级研究生新生;

(2)初次申请的高年级生;

(3)上一学年已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今年仍申请认定的高年级生;

注:认定要求学生为全日制非在职。

(二)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企业微信-智慧研途-事项办理一表通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线上流转至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处;

(2)学院认定

9月16日前,各学院结合困难认定标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等进行初审,在系统中记录拟认定等级;

(3)学校认定

9月30日前,研工部二次审查申请人信息及认定等级,并在系统中将最终认定结果反馈至学院;

(4)学院公示

学院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有问题及时反馈研工部。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日

附件:
   1、附件1:智慧研途系统使用教程(最新)
   2、附件2: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3、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端系统APP功能介绍